Monday, 16 September 2013

《文化诸理论:一个神学的新议程》:基督教群体的身份建构

在《文化诸理论:一个神学的新议程》里,凯瑟琳坦纳(Kathryn Tanner)在上半部分谈及了文化理论在历史中的发展,并对现今的文化理论进行批判与重建,而在书本的下半部分中进入神学与文化的对话。作者在其论述中,透过后现代文化理论来建立一个能够让基督教走向跨文化的神学基础。作者用了相当大的篇幅来挑战后自由神学作为基督教社会实践的基础。作者在书中的主要目的,是要挑战一个以文化作为主导的神学:如预先设定的文化传承,或被局限在文化界限的神学。相反的,作者寻求一个能够允许神学与文化交涉的开放性,一个允许神的恩典在其中自由流动的神学。作者的神学新议程,就是要透过对话来鼓励基督教群体创意并多样性地走入这个世界。

作者同意后自由神学的主张,认为“基督徒身份”是建立在文化的界线上。但是,这界线不是清楚的,而是容许基督徒身份的不纯性与混杂性:一个经常与所处社会及其他宗教共享文化形式而建构的混合身份。作者如此写道: “Contrary to moderate postliberalism, the distinctiveness of a Christian way of life is not so much formed by the boundary as at it; Christian distinctiveness is something that emerges in the very cultural processes occurring at the boundary, processes that construct a distinctive identity for Christian social practices through the distinctive use of cultural materials shared with others.” (Page 115)

作者透过其论述而认为:
  1. 基督教群体并不是自我封闭的(self-contained),也不是自给自足的(self-sufficient),而是持续性地参与在社会中。
  2. 虽然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生活方式存在着界线,但这界限是流动性(fluid)且穿透性的(permeable)。
  3.  结合基督教群体的,并不是其内在的行为与惯例,而是其关怀:对真门徒的建立、和对人的文字的及信仰行为的正确反思。

因此,作者从后现代文化理论的角度来谈及基督教群体之身份时,认为基督教群体行为的多样性在其所关怀的任务下被结合。然而对于基督教群体身份的建构,其身份建构又作为基督教群体的一项任务,是无法被解答的。 “How the identity of Christianity should be summed up is an unanswerable question in that Christianity has its identity as a task; it has its identity in the form of a task of looking for one.” (Page 155)

虽然如此,作者认为,作为一个多样性的群体,基督教群体应该是一个真诚对话的群体,一个相互聆听与批判,并共同致力于互相指正,共同期望建立好的门徒、美好的信心、与纯正的见证。


作者在书的结尾如此总结说 : “A reachable goal of great value is simply the strengthening of the bonds of Christian fellowship. Through the ongoing practice of choosing dialogue over monologue, there emerges a strengthening of the commitment to search for the meaning of Christian discipleship together, with both seriousness about the stakes and an eagerness to make something good come of conflict.” (Page 175)

Sunday, 15 September 2013

《马可福音》:犹太及罗马人的福音

之前在CCRC参与了叶惠老师主讲关于远藤周作的《深河》,并透过其作品解释了一些叙事学的观念;加上最近阅读了余德林博士推荐的一些关于《马可福音》的文章,在此做一些思绪上的整理。


参考文章:
1.       Adela Yarbro Collins, Mark and His Readers: The Son of God among Greeks and Romans (Harvard Theological Review, 2000)
2.       Craig A. Evans, Mark’s Incipit and the Prine Calender Inscription: From Jewish Gospel to Greco-Roman Gospel
3.       Dale B. Marti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History and Literature (Yale Open Course)

叙事学一词是由法国符号学家托多罗夫于前1969年出版的《十日谈语法》中首次提出,并主要在两大层次进行研究:1)“故事”:关于叙事内容的研究;2)“话语”:关于叙事的表达手法。因此,叙事学主要的研究对象,是被叙述后的文本,并主要研究说故事的技巧和方法。作者透过故事的布局、情节、叙事观点、时间、空间、及技巧,来传达作者欲传达的信息。

我们要如何来阅读福音书?福音书并非一本“自传”(biography)或是“事件的直接记载”(straightforward account of events)。它是一本经过作者的设计,透过故事的布局,人物与情节,甚至用词,来传达作者欲传达的信息。福音书的阅读,并不是要寻找关于某历史事件的知识,而更是要了解为何作者记载某事件而舍弃对其他事件的记载,并透过整个故事的布局所要传达的信息。每一个作者都有他的写作动机(agenda)。这动机就是作者欲传达的信息,也是我们从著作中要找到的信息。


《马可福音》是四本福音书之中最短的一本,而且三分之一的部分是发生在耶稣一生的最后一个星期,关于其苦难的描述(Passive narrative)。 


《马可福音》的开头语:“The Beginning of the Gospel of Jesus Christ [son of God]”与献给凯撒奥古斯都的Priene Calendar Inscription有许多相似之处:

It seemed good to the Greeks of Asia, in the opinion of the high priest Apollonius of Menophilus Azanitus: “Since Providence, which has ordered all things and is deeply interested in our life, has set in most perfect order by giving us Augustus, whom she filled with virtue that he might benefit humankind, sending him as a savior, both for us and for our descendants, that he might end war and arrange all things, and since he, Caesar, by his appearance(excelled even our anticipations), surpassing all previous benefactors, and not even leaving to posterity any hope of surpassing what he has done, and since the birthday of the god Augustus was the beginning of the good tidings for the world that came by reason of him,” which Asia resolved in Smyrna.

Craig A. Evans 在其文章中提及《马可福音》的作者似乎刻意透过其文本,强调了耶稣被交在罗马人手中时的行为及待遇,以及罗马帝国崇拜的传统与惯例之间的相似处。并从而告诉读者们,耶稣,作为真正的神的儿子,提供了世界没有任何一个罗马皇帝能够提供的,真正的好消息。

A.Y. Collins 也在其文章中透过对“神的儿子”的探讨,强调了“神的儿子”是《马可福音》的作者所选择的方程式,以传达耶稣在非犹太基督徒群体的信仰中的身份。虽然此称号是出自犹太,并起初是为了传达耶稣是弥赛亚这一信念,但在当时的小亚细亚、罗马和亚历山大的非犹太基督徒,必然会从各自的文化背景及传统来理解这一称号。

《马可福音》的作者如此的建构耶稣的故事,是为了提供一个合乎犹太人及罗马人的信仰告白。

柏拉图《理想国》:正义的城邦,正义的个人

为什么人要履行正义?这是否是因为人害怕社会的责罚?惧怕于神的刑罚?或是社会中的强者对于必须弱者屈服于法律下所进行的恐吓?抑或人履行正义是因为其中所带来的好处?正义,无论其后果是奖赏或责罚,其自身是好的?我们要怎么定义正义?这是柏拉图在《理想国》里,要探讨的中心问题:正义,是否在任何情形下,都是比不正义更好?并透过书中苏格拉底与他人的对话,来定义正义,并证明正义本身是值得人穷其一生去追求的,不论其后果为何。

柏拉图在探讨这议题时,采用了一个这样的进路:他提议首先在种种城邦中来探索正义是什么,过后再在个人中来考察它,因为城邦作为一个规模较大的事物,也许正义也就更大,并且更容易辨认(369a)。因着这个缘故,柏拉图开始了他对一个理想城邦的构思。

柏拉图认为一个城邦的正义是:每一个单个的个人应该只照管有关城邦事务中的单一的一件事,并且是这一个人的天性最为适宜的一件事(433a)。一个城邦之所以成为一个正义的城邦,那是由于在它之中既有着三个属类,而每一个属类只做那属于它本身的事:统治者依靠自己的智慧与道德力量统治国家;辅助者(战士)辅助治国,用忠诚和勇敢保卫城邦;生产者为城邦提供物质生活资源。

从城邦的正义,柏拉图进而探讨个人的正义,并认为:一个人之中的每个一部分只做那属于它本身的事,这将是一个正义的人(441e)。对于理性思辨的部分来说,它的工作应该是统治,因为它是智慧的,并且对于整个灵魂负有监护督导的责任;而对于那意气的部分而言,则是它应该辅佐理性;欲望则必须服从于理性。

其实,透过类比,城邦里的三个阶级,各自是由灵魂的其中一个属类所主导:生产者由欲望所主导;战士由意气所主导;而统治者则由理性所主导。透过第四至第七卷,柏拉图为哲学家成为统治者做了详细的讨论。

在谈及哲学家的教育,柏拉图强调了对于最高形式的知识的追求,即有关“善”的知识。柏拉图也透过三个比喻来解释“善”被视为事物具有真实性的来源;并强调利用“辩证”(dialectics)以获得“善”的知识。


《理想国》对这个世界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无论是艺术、法律、教育、政治等。然而,从这本书里,我们是否学习了如何生活得更好,并且使这个社会变得更好?身为基督徒的我们,又应该如何回应?

美国当代基督教伦理学家侯活士(Stanley Hauerwas)认为,基督教团体应该成为与社会、国家相比较的另一个和平主义的城邦;不是与自由民主社会合为一体,而是挑战它的道德基础。基督教社会伦理的真正任务是要使教会成为真正的教会,具有真实的社会生存所需要的共同体品格;就是要在这个共同体中塑造有德行有品格的人,在这个世界上见证上帝的真理。只有正义的人才有正义的政治和社会秩序,真正的正义不是依赖于合理分配欲望的自由主义政治学,而是依赖于深刻的道德确信。

现代社会是一个个体自由主义的秩序,而它的问题恰恰是某种意义共识的缺席;这一缺席在终极意义上是宗教性,也是基督教社会伦理的任务所在。